广州分享的时候,我曾经说过,我之所以在市里每条街都能摆摊,是因为我跟一个城管的大哥关系不错,每个月孝敬3000大洋,还经常陪吃陪喝,扮演人家干妹妹的角色。呵呵!
这是真的。
我得到的就是,摊位外形可以无比嚣张,规模大,并且同时能摆三五个摊。我占据交通要道。我肆意放音乐。哪个地方有什么新情况,我还能第一时间得到通知,赶去抢夺最新的商机,或者避开突发的风险。
其实我付出的真不止3000。这个就不展开说了,呵呵总之俺和俺那位哥,清清白白哈!
其实我得到的也远远大于这点摆摊的特权。
比如我的摊由于这种种的嚣张,已经被人们所记住,有了品牌效应。不仅我有了客源,甚至我做批发都可以轻松得到客户,我只要一说我就是去年那个卖美邦的,摆摊的多半都知道,恨死我了他们。但我说我想给他们货卖,他们也都想被人恨,呵呵。
比如就算今年我不怎么摆了,跟我的老师在策划着旅游的项目,有个小学生摆摊的主题,我依然可以去找这他。
再比如……,还用继续说么?
其实大家都明白了,这就是人情世故啊。
我跟这个哥真没太多感情,我俩都知道。因为我这个人其实很冷。但是只要面对着别人,我是给足他面子的,而且我给了他钱,比他的工资还多,他为什么不给咱办事呢?
有时候人和人之间就是互相吹捧,互相利用,互相给钱而已。
我给他钱,他也给了我钱。
但是所有的这个利用,都有一个前提,你要舍得给人家足够多的钱。
那个谁说的,给他一个支点,他能撬动地球。我想说,假如他这个支点距离太远,不足够给力的话,他只要用足够大的力,也是能撬动地球的。
假如我们不是官二代,不是富二代,没有在集市上买了号的摊位,没有那么给力的支点,我们不可以多花点钱么?
我也不是家里有什么关系找到城管哥的,我是因为他们收了我们的货才认识的他!
电视上老报道说某某地方城管又打人了,哪哪小贩又被打了,我就特别悲伤。
你说你一摆摊的你跟城管犯什么急?这不是找着不自在么?嘻哥皮笑个脸,给他个仨瓜俩枣的,不就过去了么?下次见面也好说话不是么?弄个头破血流的,还上了电视,你以为你以后还能继续在这里摆?生计都断送了不是么?
城管要收我的货的时候,我满怀歉意的站在凳子上喊,所有顾客我们今天没弄清咱这里的状况,乱摆摊违反了法规,先不卖了请原谅。所有的伙计们给我动作麻利,帮着城管哥哥往车上搬。连衣服带架子全搬上去,2分钟搬完别磨叽哈。喊完我嬉皮笑脸的搓搓手,说:哥哥,你看这样成不?我们跟你回城管所办手续?
把城管都说乐了:嗯这就对了!我们的工作啊,就是需要你们配合。那谁,搬衣服的时候给人家注意着点,别弄地上拖拉脏了。
当天要罚200,我拉着他出来二话没说给了2000。自然,也就成了朋友。
后来我每个月给他3000,你们说我赚回来的又何止3万?
有些时候花了钱会立竿见影,有些时候也许是赔本的。但是时间久一点,回报会在你没注意的时候悄悄漏出来。